二、大赛时间:2022年8月22日—9月18日
三、主办单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承办单位: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参赛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五、参赛作品形式:硬笔书法、软笔书法作品。
六、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可从廉政文化、家训家规、古今清正孝廉箴言、警句诗词等方面进行创作,注重政治性、时代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做到主题突出、意境深远、健康向上。
2.硬笔书法。作品为16开纸或a4纸大小以内。
3.软笔书法。作品不超过6尺整张(180cm×97cm)。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参赛作品不用装裱。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属分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
七、参赛作品报送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参赛作品形式和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参与书法大赛。每人每项参赛作品不超过2幅,各分党委、党总支所报作品总量不少于4件,于9月6日前将参赛作品报名表和作品原件、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路文博,电话:87943815,邮箱:469806281@qq.com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团体组织奖2名。获奖人员将颁发证书及奖品。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运作,确保大赛的实效性。
2.广泛宣传,扩大效果。各单位要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大赛获奖的优秀作品将在学校集中进行作品巡展。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单位在组织参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作品,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所有参赛者诚实原创参赛,杜绝抄袭、代用等行为,如有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内容积极,合法合规。参赛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发现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取消参赛资格。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廉政书法作品大赛参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