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省管干部和省直单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信息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鄂纪办【2015】3号)的要求,请领导干部认真填报党风廉政基本信息。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填报对象范围
省管干部、正处级领导干部(含正处级调研员)。
二、填写要求
1、请上述范围干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基本信息填报工作,认真填写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准确,不如实填报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2、上述范围干部中,省管干部填写附式1,正处级领导干部填写附式2,需要同时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表格,如有关事项内容较多可自行在电子表格中添加空白项、纸质表格中插入附页,如无内容则填写“无”或打”/”,禁止出现空白项;表格填好后,将表格电子版用光盘储存连同纸质版用信封封好,在封面写好姓名、单位、职务,封口处本人签名后于7月10前报送学校纪委,由学校纪委统一报送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佩 地址:行政楼512室 电话:87943522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