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对以下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现通报如下:
张克华2011年至2014年在担任招生就业处处长期间违纪违规,于2016年3月1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易建平2007年10月至2013年7月在担任财务处处长期间,履职不到位,构成失职渎职,于2016年3月1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杨青2007年至2012年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于2016年3月1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任晓光2016年5月19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照刑法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于2016年10月21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16年10月24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党纪处分。
根据《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当年给予“一票否决”)之规定,给予以上4位同志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