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侯长安出席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第一次大会,作了题为《忠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工作报告。孝感市、荆门市、省农业厅、省环保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南建筑设计院等6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冈市和通山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发言交流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经验。
侯长安同志指出,2011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力度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持“利剑高悬”,立案5047件,处分5041人,挽回经济损失1.84亿元,其中涉及处级以上干部案件213件;进一步完善具有湖北特色的惩防体系,制定全省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34项,“十个全覆盖”源头治腐工作的综合效果初步显现;深入治理庸懒散软问题,问责1594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为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侯长安同志要求,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扣全省经济发展“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中心,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积极服务、保障、推动湖北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加大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文化强省战略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城市规划、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三是完善惩防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研究试点,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廉政风险迹象预警处置办法,认真谋划下一个五年工作规划。四是改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研究提出换届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加大作风整顿力度,认真治理庸懒散软问题,用硬措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五是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组织开展全省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构建党员干部“精神家园”。六是强化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电子监督平台,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七是坚持纠风惠民,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治开发区土地闲置问题,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
侯长安同志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上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加强换届后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活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化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制定加强市、县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的意见,规范改革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扩大省直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范围,再成立1—2个省直单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选择2—3个市州扩大开展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试点工作;用今明两年时间,全面推进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正人先正己的理念,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